7月5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7 SH,简称“江苏舜天”)发布公告,宣布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董事长高松等相关人员也受到处罚。江苏舜天将于7月8日停牌一天。
根据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江苏舜天在2009年至2021年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公司通过参与通信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在财务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
江苏舜天自2009年起,还参与了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等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江苏舜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的桂生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王重人、李焱、赵凡等公司人员也收到警告,并分别被处以60万元罚款。高松同时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舜天股票于7月8日停牌一天,7月9日起复牌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舜天”,日涨跌幅限制为5%。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5日正式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在该文件公开后,证监会通报了5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江苏舜天案赫然在列,并受到证监会“顶格”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证监会将提高财务造假违法违规成本,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责、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责体系。证监会还将推动修订《证券法》,大幅提高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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