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6次委员长会议于6月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由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会议通过,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6月25日-28日在北京召开。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会计法(修正草案)》、《金融稳定法(草案)》、《学前教育法(草案)》、《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3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的修正》的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拿马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还包括:审议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并审查和批准2023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做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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