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修改重点在于提高行业门槛,防止低端重复扩张,促进先进产能建设。
7月15日,工信部正式结束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这两份文件旨在加强光伏制造业管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光伏行业处于寒冬之际,多位受访者表示,政府“有形之手”在技术标准、资金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提升行业门槛,另一方面引导规范先进产能建设,有利于营造良性行业生态,帮助全产业链度过周期低谷。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简称《规范条件》)首次发布于2013年,随后在2015年、2018年、2021年多次修订。该文件通过政策引导和技术指标、产能利用、生产能耗等要求,促进光伏产业升级发展。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已公布的光伏行业规范企业共329家,撤销名单共120家,涵盖光伏制造业主要环节60%以上骨干企业,广泛应用于应用单位、电站企业、金融机构等。
时隔三年,这项“顶层设计”再次迎来调整。7月9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15日。
“‘有形之手’的出现恰逢其时!”隆基绿能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5月,隆基绿能创始人、总裁李振国呼吁,只有先进生产力才能推动市场健康发展,希望加大对技术领先、研发投入占比高的企业的支持。
6月11日,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在SNEC光伏大会开幕式上指出,光伏行业亟需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共同施力,通过提高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门槛进行结构性调控。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江华表示,当前行业高速增长,但同时进入行业震荡周期,产需失衡、价格下滑、企业压力增大。行业呼吁在加强行业自律的在宏观政策层面优先支持技术、品牌、知识产权领先的企业,引导避免低端盲目扩张,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江华指出,修订后的《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顺应了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要。
引导先进产能建设
与《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比,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继续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
二、提高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三、加强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
四、引导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五、鼓励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
六、加强规范名单的动态管理。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上述修订重点在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避免低水平重复扩张,引导建设先进产能。
首先是提高资金能力要求。《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集意见稿)明确规定,光伏制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对于除多晶硅之外的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也将由20%提升至30%。
其次是提高技术指标和能耗要求。在技术指标方面,新增了N型电池、组件等产品相关要求,将现有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平均效率指标分别由不低于22.5%、19.6%提升至P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3.2%、21.2%,N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5%、22.3%;新建单晶硅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平均效率指标分别由23%、20%提升至P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3.7%、21.8%,N型电池、组件效率不低于26%、23.1%。在能耗要求方面,对光伏组件衰减率指标、光伏制造项目电耗等进一步收紧要求。
再次是加强质量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其中提出光伏制造企业应具有应用于主营业务并实现产业化的核心专利,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且近三年未出现侵权行为的要求,鼓励企业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完善相关体系建设。
提升产品可靠性和寿命要求,将工艺和材料质保期从 10 年升级至 12 年,提高产品衰减技术指标,并增加可靠性测试标准。
沈文忠指出,长期以来,业内对知识产权问题不够重视,导致同质化竞争等问题丛生。通过强调对知识产权的规范管理,鼓励企业利用专利等方式保护技术积累。这将有利于企业保障合法权益,甚至有利于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生态。
最后是强化动态监管。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江华此前表示,加强规范名单的动态管理,实行“有进有出”的举措,是充分发挥政策效用、提升政策执行水平的必要手段。《规范条件》在撤销公告资格的情形中,特别增加了“未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的条款。这既响应了《管理办法》关于准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的要求,也通过强化政策约束来提升行业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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