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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店博主发“避雷帖”博取高流量被起诉

  本报记者  吴良艺

  本报通讯员 黄春梅

  探店博主发布“避雷帖”博取高流量,不接受任何售后处理,店家不堪其扰向法院起诉探店博主在网上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解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就调解了这样一起网络侵权纠纷案件。

  “没一个能看的,拍照水平比我们手机拍的水平还垃圾!”“避雷!技术连入门都不如!”2023年,黄某某前往某婚纱摄影店拍摄艺术照,对店内环境进行了拍摄。随后便将店内环境照片及个人主观言论发布在社交平台。该帖一经发出,引得同城网友纷纷留言,对于网友留言,黄某某也一一回复:“摄影技术是真拉胯,浪费时间”“这种店不值得消费”“你爱去那就多去”……

  历经两个多月的发酵,该帖点赞、评论数日益增长。某婚纱摄影店的经营者不堪其扰,便到八步区法院起诉黄某某在网上侵犯名誉权。

  八步区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柳平阅卷后迅速厘清事情原委,认为此案如果一判了之更易激化双方矛盾,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作为经营者的原告一开始对调解有所抗拒,并向法官出示手机界面展示黄某某发布的多篇“避雷帖”,激动地表示“这就是个职业探店博主,在网上发‘避雷帖’恶意抹黑我们店,不接受任何售后处理,只想煽动网友恶评店铺,已经严重影响店里经营了。”

  刘柳平安抚经营者的情绪,并站在顾客的角度客观评价其经营模式上的缺陷,经营者的情绪逐渐缓和,表示愿意调解。之后,法官采取了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先让黄某某展示其社交平台账号,热度最高的就是本案的“避雷帖”。刘柳平询问黄某某不接受重新拍摄的原因,黄某某支支吾吾,最终承认自己为社交平台账号博取流量,才发帖谩骂,“以前发帖热度不高,发‘避雷帖’有人在评论区吵起来,平台才会将帖子推送给其他用户,才能带来更高的流量,没想到会给婚纱摄影店造成这么大的影响。”黄某某说。

  见黄某某已初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年纪尚轻缺乏赔偿能力,刘柳平便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被告当庭手写道歉信并删除对婚纱摄影店的不当言论,婚纱摄影店同意放弃赔偿。

  案件审结后,法官对婚纱摄影店、黄某某进行实地及电话回访,双方均表示十分感谢法院促成和解。

  刘柳平表示,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侵权纠纷案件屡见不鲜,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使用网络时都应遵守法律规定,坚守道德底线,做到文明上网、守法用网,把握好言论边界,共同营造一个正向且包容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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