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8万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6万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1万件次。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02万人、追加起诉5.4万人。加强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全面审查,依法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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