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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漫画中学习摄影

我接触的第一种与图像相关的艺术是绘画,后因为专业原因而转向了建筑绘画。国内的建筑专业非常乐于卖弄形式主义,不论好作赖作,能画出漂亮效果图的就是好设计。市场需求如此,学院教育亦如此。在这种评审标准下几乎所有人都埋头苦练所谓的“基本功”以至于大部分人花了五年或八年宝贵的学习生涯,却最终沦为没有思想的“画匠”。我没有加入行列是因为埋头也苦练不到什么惊人的程度,所以现在才能在此大言不惭地说三道四。由于本人手绘功底的惨淡,我就取长补短转攻机绘(即计算机绘画)。结果也没有混出什么成果,但却意外地从平面设计中发现了乐趣。在国内屈指可数的资源中,我惊艳于《Vision》杂志的华丽多姿,并流连在CG影像世界中乐不思蜀。后来又在偶然的机会意外地迷上了摄影。这一系列的转移不可谓之“见异思迁”,因为我始终是“虽有新欢却不忘旧爱”。而仔细想来,这似乎就象息息相关的网络一样,从一个链接到另一个,看似无关实则相关。记得在一次建筑年会上有个师弟的获奖装置艺术作品就叫《网络》,是一组错落摆放的镜面。高低参差的反射面中影像交叠并互相折射,表达出一种无方向的错综复杂的网络关系。由于观者的不同,站立位置的不同,这组镜面又反映出不同的影像,正应合了网络的即时性,偶发性。社会发展到今时今日,银盐颗粒作为唯一霸主的时代已经远去,我们将怎样理解摄影?我没有摄影理论的科班背景,也不是通晓技术的专业人士,所以在此我谨以一名业余自学者的身份很不负责任地说一句:所有以影像为视觉媒介的产物均可被认为是广义的摄影。它可以是一幅影像化的插图/绘画,可以是一幅平面设计,可以是一部电影的片段,可以是一幅荒诞怪异的CG作品,还可以是一组装置甚至一个空间。只要它所传递的影像能够被人们记忆和定格成一个精彩瞬间,并表达了其思想内容就可以被认为是摄影。任何时代都会出现某些大逆不道的叛徒并鼓吹一些离经叛道的言论,这是因为任何东西最初不成体系的时候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理论。最初无“可”无“不可”,当有了理论有了理论家之后才有“可”有“不可”。对于我这样的无技一身轻者,更是毫无牵绊,无所顾忌,所以在自学摄影的过程中我无门无派,来去自如,凡是我所认为的“广义摄影”都是我的老师,索性就用瞎打乱撞的江湖招式斗胆弄一次斧。希望能够陆续成文,姑且称之为《自学摄影系列》,到底能否再续狗毛就只有天知道了。(以下漫画作品出自台湾著名CG画家陈淑芬的《彩虹书》系列)作品:《彩虹书。黄色》

手法:人物居中并面向光源,为强调光感将远景的对比度和饱和度逐渐减低。启示:在摄影中我们也经常以小景深的手法体现主体,可以略去远景的杂乱。而且构图的三分之一原则并不是永恒的定律。一束聚光从左上角倾泻而下,不但可以柔化人物的面部还可以有种故事性的趣味(还记得花样年华中王家卫在男女主角上下的黑暗楼梯旁放置的那盏街灯吗?正是那种影影绰绰有种撩人心怀的心动力量)对比摄影作品:Anne McAulay作品《Interior》系列

作品:《彩虹书。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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