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发布了《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其中提出:
**2025 年目标:**
- “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进展。
- 能源结构优化,利用效率提升。
- 城乡建设、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
- 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
**2030 年目标:**
- 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
- 探索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
方案还提出:
- 打造绿色低碳公共交易平台。
- 制定碳期货交易所建设实施方案,争取 2025 年前获国家批准。
- 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构建线上交易平台,推动成果转化。
《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碳达峰工作要求,推进杭州碳达峰试点建设。
**总体要求:**
- 试点定位:充分利用数字、科技和制度优势,打造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为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提供经验。
- 试点目标:建设绿色低碳数智治理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理念落地,形成碳达峰实践经验,打造全国碳达峰样板。
**主要任务:**
- 实施“双碳”智治架构体系攻坚行动:
- 构建“双碳”智治架构体系,打造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和应用场景。
- 建设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完善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
- 探索开展企业碳账户应用。
加强企业用能数据监测,建立基于电力等高频数据测量的碳排放核算模型,为高耗能行业建立碳账户。探索基于碳账户的数字治理机制,实施用能预算和碳预算分级管理,实现节能审查、用能权确权、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诊断等关键环节的贯通,形成能耗和碳排放监测预警闭环。
丰富“双碳”应用场景建设。
建设政府侧碳排放速算、碳预算、项目碳评价、用能预算管理等“双碳”数字治理场景,推进建筑绿色数字化监管和交通治理在线等场景,实现“双碳”治理全链式闭环管理。
鼓励企业侧应用场景建设,持续完善能源管家应用,重点研发碳足迹、绿色金融、绿色技术交易应用,支持互联网企业探索数字降碳应用新场景。
接入电力需求侧响应平台,整合市内用户端储能、充换电站、工业企业柔性负荷等资源,提升负荷侧削峰填谷能力。
依托“杭州市民码”探索建设碳普惠、绿色出行等个人应用场景,构建“绿色行为识别-碳积分核算-兑现”服务链。
推进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落实控制性指标要求。
实施绿色建筑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推广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
推进新型城市更新,对建筑领域进行设备改造,打造低能耗、低成本的更新单元。
拓展绿色建材应用,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使用。
加快低(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建设,探索开展近零碳区域试点。
实施交通多侧协同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不包括应急保障车和特殊需求车)、邮政车辆、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以及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购置价高于 15 万元的除外)必须全部采用新能源。
促进城市重型卡车和混凝土搅拌车等电动化转型。
加快淘汰、更新或改造老旧运输船舶。
8. 强化多式联运体系建设
围绕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重点打造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空公铁”联运枢纽和萧山白鹿塘“铁公水”联运枢纽。
深入推进“公转水”,完善市域内河航道,加强与浙北高等级航道网的连通性,设计水运通行能力提高到 8000 万吨/年;优化“十里埠—东洲—乍浦”等外贸集装箱精品航线,增加内贸集装箱航线和“散改集”航线,谋划与绍兴市合作建设出海港,引导大宗货物跨省运输“公转水”,到 2025 年,内河水路貨运周转量较 2020 年增长 35%。
深入推进“公转铁”,实施金千货运铁路升级改造。
持续推进内河集装箱运输发展,到 2025 年、2030 年,内河水运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到 25 万标箱、40 万标箱,分别较 2020 年增长 150%、300%。
9. 实施交通运输场站绿色低碳升级
以杭淳开高速为试点,探索低碳(零碳)高速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
以钱塘枢纽为重点,推进低碳客运枢纽建设。
推广码头港作机械电气化或新能源替代,新建、改造或扩建的码头 100% 配备岸电,到 2027 年,在主要港口码头新建或改造岸电设施 37 套。
推进美丽公路和美丽航道建设。
加快公共充电站建设,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
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10. 构建绿色优享公交出行杭州范例
完善“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常规公交为基础、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绿色交通出行体系。
推广公交片区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公交线网优化,提升公交服务精细化和体验感。
推行无感支付、智能引导等智慧交通服务全覆盖。
推进公共交通“一码”通行,落实公交票价优惠政策。
进一步优化小红车服务系统,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管理。
到 2025 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75% 以上。
(四)实施能源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11. 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林、茶、渔)光互补光伏,积极推动整村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
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
到 2025 年和 2030 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 480 万千瓦、650 万千瓦。
加速分布式风电建设,积极探索风电开发政策,在2025年前确保风电装机量达到5万千瓦的目标,力争达到10万千瓦。
有序推广老旧水电的增效扩容,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等新型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
12. 促进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
推广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严格对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在新(改、扩)建项目中实施。
加快推进燃煤设施改造,推动掺煤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锅炉的技改或清洁能源替代;探索实施水泥行业的燃料替代;在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35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和中温中压燃煤热电联产锅炉。
在“十四五”期间,将煤炭消费量降低5%。
积极拓展天然气应用领域,推进富阳燃机发电项目和南部应急气源站的前期建设;推广高效燃机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的应用。
鼓励燃煤热电企业实施天然气改造,持续深化工业锅炉的“煤改气”。
在2025年前,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的管道燃气普及率将达到95%及以上。
大力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强工业领域煤改电、气改电等技术的应用;加快推广交通领域的新能源汽车(船)、港口岸电;推动城镇家庭全电住宅建设,提升农村家庭电气化水平。
13. 加速推进氢能的布局和应用:
积极探索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
依托杭甬“双城记”,研究打造海上绿氢水陆运输通道。
通过引入和培育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项目,推进绿色制氢、储氢和运氢装备项目的布局。
探索氢能示范应用,加快在重载货车、工程车辆、特种车辆和冷链物流车中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发展氢燃料电池驱动的内河运输船舶;争取加入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和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完善加氢站的布局,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所实施加氢站的改造或扩建。
14. 扩大外来绿电规模:
创新合作模式,探索与协作结对地区建立能源合作机制;鼓励企业“走出去”,投资建设或并购省外重大能源项目。
以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扩大绿电交易规模,提高跨省区的绿电输送规模;加快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
扩大绿证交易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鼓励新上项目、存量高耗能项目和外向型企业通过购买绿证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例。
15. 加快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
推动电源侧多种能源的互补,协调利用风能、光伏、灵活改造的传统火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和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形式。
全面发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数据中心和充电桩等领域的柔性可调节资源,试点建设虚拟电厂。
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储能,要求新增并网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项目配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装机容量的 10%。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推动用户侧储能发展。开展水系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等新型储能技术的示范,加快推进建德乌龙山、桐庐白云源等抽蓄项目的建设。
加快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的建设,推动农村配电网和配电系统升级。
(五)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攻坚行动。
16. 推动五大产业生态圈绿色发展。
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加快推进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的高端化、绿色化发展。落实《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做强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产业,到 2025 年,力争培育绿色能源骨干企业 20 家,绿色能源产业工业产值突破 3000 亿元。
加快推进数字经济,以全球视野谋划推动“中国视谷”“中国数谷”的建设。
17.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持续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亩均论英雄”体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十四五”期间,累计整治高耗低效企业 3000 家,盘活低效用地 6 万亩。推进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互联网+制造”等新模式,全面提升纺织化纤、精细化工、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等 4 个千亿级产业的发展质量,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全面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方案,实施建材、化工、纺织化纤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工程。
18. 加快绿色供应链构建。
支持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纺织等行业企业,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持,加快构建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产业链“链主企业”为关键节点,鼓励开展“点对点”企业间循环生产模式,构建上下游联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到 2025 年,累计培育 25 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9. 加快绿色低碳园区建设。
落实《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重点开发区(园区)编制碳达峰方案。实施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创建工程,到 2025 年,市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达到 10 个,绿色低碳工厂达到 家。
(六)实施节能提效攻坚行动。
20. 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重点行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提高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准入标准。高于标准的项目用能严格执行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加大传统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到 2025 年,累计腾出用能空间 80 万吨标准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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